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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区服务

2009年霞浦街道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
2009-12-11 09:26:32
(已经被浏览442次)

  因霞浦街道卫生院业务发展需要,经北仑区卫生局批准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
 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医院网站公示一周,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

二、招聘指标和岗位

职位

职数

所学专业

学 历

资格

应聘条件

 信

 息

 科

1

计算机

网络管理

全日制本科

男性,宁波市户籍,具三年以上工作经验,原则30周岁以下。

 护

2

护理

大专及以上

初级及以上

北仑区户籍优先,30周岁以下。

三、招聘对象:

  目前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和相关工作的,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执业(从业)资格的社会人员。

四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:

1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遵纪守法;
2、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;

3、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;

4、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。

五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
1、报名

(1)报名起止时间: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(上午7:45—11:00,下午1:00—4:30,双休日除外。)

(2)现场报名地点:霞浦街道卫生院办公室(霞浦街道霞浦中路195号,邮编:315807)

(3)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)。联系电话:0574—86904808。

2、考试

 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。具体时间另定。

  笔试考一门,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,成绩以百分制计算,笔试成绩60分以下者淘汰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。

  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。

 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并列的,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;若笔试、面试成绩均并列,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。

3、体检

  根据考试总成绩,按岗位指标以1: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标准参照录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,有体检不合格者,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替补。

4、考核

 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,考核参照《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》,以综合考核为主。

5、公示、录用

  经考试、面试、考核、体检、考察合格后,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,签定劳动合同。并报区卫生局备案。

六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,由区卫生局人事科负责监督,霞浦街道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。联系电话:0574—86904808,监督电话:0574—86783666(区卫生局人事科)。

七、本招聘简章由霞浦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。

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卫生院

二○○九年十一月十六日